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标语
1、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主管机关。
2、代理银行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代收机构。
3、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4、对违犯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定,造成政府非税收入流失的,要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5、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形式。
6、非税收入征缴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7、各类国有资源,应当按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公平竞争方式有偿出让。
8、构建“一站式”收费平台,努力提升服务效能。
9、关注非税收入,共建和谐社会。
10、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是源头防腐的重要举措。
11、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
12、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打造“阳光政府”。
13、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4、加强城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15、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16、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
17、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18、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19、加强土地、海域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资金管理,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20、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1、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2、坚持“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管收,应收尽收”的工作目标,全面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23、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全面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24、坚持科学发展,努力把非税收入控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和合理的额度。
25、坚持依法理财,加快建立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
26、坚持依法理财,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
27、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体系,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创新。
28、建立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体系,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29、健全非税收入体系,壮大地方财政实力。
30、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
3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32、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33、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34、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非税收入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5、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改革。
36、收费实行中央、省两级审批制度,由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部门审批。
37、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必须公示。
38、统一罚没收入收缴方式,切实加强财政管理。
39、拓展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努力挖掘收入潜力。
40、未经有审批权的财政部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4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必须纳入财政管理。
42、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神话政府非税收入改革。
43、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政府非税收入行为
44、严禁越权设立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45、依法征收显公平,规范管理增效能。
46、依法治理乱收费,切实减轻社会负担。
47、征缴非税收入必须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48、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49、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
50、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1、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以票管收。
52、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3、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54、政府非税收入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
55、政府非税收入应当依法筹集,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