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关于秋菊诉讼的思考(之一)
《秋菊》是由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于1992年拍摄的。这部电影的拍摄方法简单明了,故事有些动荡,但其中反映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部的一个小山村里。邱菊的丈夫王庆来与村长发生争执,被村长踢了脚。邱菊因怀孕而去村长当理由,但村长拒绝承认她的错误。邱菊去乡镇政府提起诉讼,村长答应赔偿邱菊的家人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屈辱的邱菊没有拿起钱,但再次走上了漫长的抱怨之路。邱菊去了县公安局和市,最后决定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除夕,邱菊很难生育。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邱菊在大雪和寒冷中过夜。邱菊成功降落了一名男婴。秋菊和她的家人对村长非常感激,诉讼也没有提及。但是当秋菊的家人庆祝孩子的满月时,市法院作出判决,村长被拘留。看着远处警车上扬起的烟尘,邱菊深深迷失了自己。
作为一个刚刚学习法律的大学生,我可能无法深入理解某些情节,也无法很好地分析电影的含义。据我所知,我只能表达一些浅薄的想法。邱菊是西北农村的一个女人,她把村长和其他村干部视为不可抗拒的力量,但邱菊却能够抵抗。我觉得她很勇敢。那时,中国应该处于从人治到法治的过渡时期。这部电影出现了。我能理解它引起的感觉。从更详细的角度看,邱菊起诉村长不是因为村长踢了丈夫,而是因为村长踢了丈夫。这说明秋菊是正确的问题。不知道,这提醒我们那些学习法律的人要努力工作,以充分实现和真正实现法治社会。
关于秋菊诉讼的思考(二)
“秋菊提起诉讼”的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部的一个小山村里。农民王庆来与村长发生冲突,并被村长踢伤。王庆来的妻子邱菊忍不住要求村长推理,但村长拒绝承认她的错误。为了讨论一个论点,邱菊怀孕了六个月,开始了漫长的投诉过程。她从村庄到县,再从县到城市提起诉讼,最后在法院提起诉讼。在除夕,邱菊很难生育。村长组织村民整夜将邱菊送往医院,使邱菊顺利分娩,挽救了母亲和儿子的生命。秋菊非常感激,诉讼也停止了。但是,就在秋菊的家人庆祝孩子的满月之际,法院作出了判决,村长因受伤而被捕并入狱。看着远处警车上扬起的烟尘,邱菊深深迷失了。
这部电影反映了两个主题:一个是中国正在走向法治,人民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另一种是描述传统的观念,即弱者(农村妇女)与强者甚至邪恶势力的坚强意志和精神(在没有道歉的情况下踢伤人民的村长)。
从电影中可以看出,秋菊希望通过诉讼获得正义,而我们认为她的确获得了正义。但是实际上,她最终能得到什么,也许这对邱菊来说甚至是一次“人道主义灾难”,而她所能得到的可能只是一个极为尴尬的情况。在农村地区,人们基本上和谐相处,互相帮助,彼此相爱。这也是一种良好的道德传统,在中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已经形成了数十万年。例如,秋菊的丈夫与村长发生冲突后,秋菊出生后,秋菊也得到了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但是,邱菊希望通过诉讼寻求“建议”,但派了帮助她的村长入狱。在村民乃至家人看来,秋菊太不人道了。笔者坚信,在农村,秋菊之类的人物永远不会被人们认可,她一定会被村民所拒绝,秋菊带来的新法律观念将使她成为传统的相互尊重的观念。农村邻居之间的互助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崩溃。我相信,在经历了这一惨痛的教训之后,邱菊将来可能不再敢于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这样的法治,有多少人敢于上诉?
秋菊将村民送进监狱也许是我国法治进步的又一表现,但让我问,这是秋菊希望实现的结果吗?也许这就是法律与传统道德观念之间的冲突,这就是法治的无奈。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只是一种社会规范。法律既不是全部社会规范,也不能替代其他社会规范。就道德而言,这是一个基本的社会规范,它不仅关系到人们的行为,而且联系到人们的心灵。如果法治想离开道德而独自存在,那只是一种幻想。法治不仅排斥道德,而且把道德的存在和功能作为社会基础。如果法治超出其自身的范围并取代其他社会规范,那只能是一种幻想,这可能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因此,可以说,秋菊诉讼的结果是法治的无奈,法治不是完美的。残酷的法治只会使人们望而却步。法治的最终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法治是工具,人是目标。法治必须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法治更加享有盛誉。但是,在法庭审理中,法官只能根据当时人民的诉讼要求讨论事项并作出判决。一旦法官在判决中做出一些人道的判断(例如,根据传统的道德价值观,请遵循秋菊和大多数人的看法。)的想法是,如果仅判处村长向秋菊道歉并赔偿损失,而无需起诉其他责任),他可能会立即被怀疑受贿,社会可能因此而感到困惑。 ()因此,我们只能将其归因于法治的无助。随着时间的流逝,社会的进步和理论的发展,人们只能慢慢地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我国法律制度的现状,我想说的是,各种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确实为我们人民的和谐生活做出了贡献,为我们的生活打下了基础。国家的社会稳定。基础。在许多新颁布的法律中,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尽管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并于1994年全面建立,但应说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发展较快。国务院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据了解,每年实施数十万个法律援助案件。应该说,它帮助了那些处境不利的群体维护自己的权利并恢复了自己的权利。这是公平的。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当国家使用法律来实现其权威时,国家如何在个人意愿,社会影响和严格的法律之间取得平衡,从而使邱菊不再被困在邱菊可以吵架。迷失了。
从我国公民目前的法律素质来看,应该说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让我们举个例子。既然普通百姓遇到了问题,他们首先想到的是他们在这里应该拥有什么权利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些权利观念可以表明,百姓的法律意识确实得到了提高。另一件事是,每个人都遇到了争执,并考虑通过法律渠道寻求正义。这也表明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当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发展是不均衡的。在一些地方城市,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而偏远地区的人们受到法律宣传和教育条件的限制。仍有一定差距。但总的来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在逐步提高,这是我国法律制度进一步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简而言之,我认为,在逐步改善我国法律环境,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同时,如果能够实现个人意愿,社会效果和法律之间的平衡,那么我国和谐社会的目标将会实现。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