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宣传标语
城乡低保宣传口号
1.全面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生活津贴只能用于生活津贴对象的生活援助,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3.规范城乡低保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4.保证生活津贴,致富取决于辛勤工作。
5.城乡生活津贴制度是道义治德工程和民生工程。
6.接受生活津贴的申请人和接受者的津贴,中介费和回扣是严重违反纪律和法规的行为。
(七)规范城乡低保制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8.必须公布和披露生活津贴的确定和生活津贴的分配,必须坚决消除黑匣子行动。
9.隐瞒家庭收入以获得低收入保险资金需要道德风险和法律责任。
10.只有符合保证条件的人才能享受生活津贴。
11.每个公民都有责任举报违反生活津贴的纪律,规定和犯罪活动。
12.必须保证生活津贴既有支出也有支出,补贴水平会上升和下降。
13.城乡低保制度是政府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综合保障措施。
14.公平,公正和公开地执行生活津贴政策,以确保执行民生项目。
15.坚决杜绝好亲戚朋友,人际关系保护和人道保护,以确保生活津贴制度公平公正。
1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挪用,私下分割,虚假报告或虚假申领生活津贴。
17.任何以虚假举报,隐瞒或伪造手段欺诈性获得生活津贴的人,均应接受法律责任调查。
18.生活津贴是有需要的人的生命线。
19.提高生活津贴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应充分涵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如果退款,将予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