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座右铭
法律就是秩序,好的法律就是好的秩序。良好的秩序可以使社会井井有条。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民族文明的标志,律师也需要始终保持警惕的良好座右铭。以下是一些专门针对律师的座右铭。
1.在所有受法律管辖的人的状态下,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洛克的“政府论”
2.在法律范围内,应该有自然原因。 ——Antigo pinch
3.遵守法律法规并取得成功。
4.自由是一种生活方式,必须有自己的权威,纪律和限制。 -里普曼
5.法律发展的重点不是立法,法理学或司法判决,而是社会本身。 -埃里希
6.法律解释者都希望找到自己在法律上的时间问题的答案。 ——Larenz
7.每个人都必须了解小法律,并且每天都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8.自由是在法律范围内做事的权利。 -西塞罗
9.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10.立法机关有义务将有关其意愿的知识尽可能多地传播给人民。 -边沁
11.法律并不保护崇高者,而是保护将军。
12.法治意味着政府不得执行个人,除非他们执行众所周知的规则。 -哈耶克
13.为他人制定法律的人应对自己适用同样的法律。 -阿奎那
14.法律还指导人民,刑罚也禁止通奸。 -钱思玛,《历史官员传记》
15.法律就像旅行,我们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有增长原则。 -著名的法官卡多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