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标语:不准在山上烧木炭
一、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二、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三、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四、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
五、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
六、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
七、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规定:
八、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火尾。
九、不准在山上烧木炭。
十、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高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十一、不准在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内炼山。
十二、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
十三、不准在山上烧黄蜂、烧山赶野兽。
十四、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烧稻草、秸杆。
十五、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直接参与扑火。
十六、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炮竹、放孔明灯。
十七、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
十八、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十九、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
二十、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二十一、扑火安全十二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