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公务员廉政标语
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
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
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不准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
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
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
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不准搞劳民伤财的。
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
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
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共3页: 上一页123下一页
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
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
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
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
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
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
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
不准违反规定决定。
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不准违反规定配备。
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
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
不准虚报工作业绩。
共3页: 上一页123下一页
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
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
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
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不准允许、纵容配偶。
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
不准在工作调动。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
不准在民主推荐。
不准在社会保障。
共3页: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