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读书笔记
民法读书笔记
民法是一门相对基本的课程,对本学期来说是新的。它与宪法,刑法和行政法相同。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这是一个相对高级和抽象的主题。虽然可以将它与相关案例结合起来以更好地理解民法的含义,但是学习也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因此我选择阅读一本相关的书来扩展自己的民法知识,可以帮助我更好地理解民法的主题。 。我选择《民法典和民法哲学》,因为我觉得我想了解民法的历史,然后我想去。了解民法中包含的更深层次的哲学理论。
本书包含作者的21篇文章。首先,作者讨论了《民法典》的立法程序,其中涵盖了对《物权法草案》的语言和写作缺陷的批评,该草案正在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技术培训涉及《民法典》的立法程序;其次,民法的两个主要调整对象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民法典结构设计的前提,它涵盖了财产关系理论的当代发展,并涉及受精胚胎是人类还是人类。一种动物,它阐明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中国尚未正确认识的人际关系,介绍了《绿色民法典》关于两种新型人格权的规定,并描述了古代的限制法令跨越人身法和财产法的时代民法的历史证明,民法中存在财产合法化的现象。它还讨论了财产关系法为什么要优于人际关系法的原因以及这种安排的不合理性;第三,民法典的结构。
实际上,我仔细考虑也是一样。为什么中国的民法典如此困难?即使在今天,也没有特定的“民法典”。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从根本上说,民法不是我国固有的。法律是法律的继承者。因此,对我们中国人而言,民法只是国外的“异国产物”。因此,我们自己对这种事情不是很熟悉,也不能很好地编写出相对合适的《民法典》,但是从国外邀请一个或几个人来编写民法典相对不切实际。我们,因为首先,不一定非常具体的外国卡可以了解我们的实际国情,因此对他们来说,在不了解我们具体情况的情况下,如何更改和编辑出色的“民法典”?第二,我们强烈的民族意识不允许我们让一些外国人来写我们自己国家的法律。入侵我们的骨头的怨恨无法完全消除。另一点是,许多专家曾经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更好地编写《民法典》,但实际上,一百个人有一百个主意,因此每个人都因为他们的主意不同而不太好。两者的结合,但是如果一个人组成了草稿,谁有这么大的能力?
第二个原因是作者提出的观点是:“中国大陆民法学者通常在罗马没有受过良好的训练。”经过认真思考,确实如此。从代码编纂的纯粹含义来看,它是罗马体系和大陆法系民法的一种文化现象。没有罗马法制定的法规尚未找到先例。罗马法与现代民法之间的密切关系说明了民法科学的历史本质。民法思维不仅是不同民族的法律知识分子同时思考的思想,而且还是历史不同时代法学家的思想。进行或接受是一种传统,即获取大量资源。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它使人们无需经历一切即可了解他们。换句话说,作为立法者的法律学者可以依靠他们获得他们从未经历过的食物,并利用其祖先的智慧进行立法。这一事实证明了罗马法作为我们制定详细民法典的重要工具的价值。
第三个原因是作者提到“中国大陆法系学者通常没有受过外国大陆法系的训练。”民法思维不仅是历时性的,而且是共时性的。换句话说,作为生命问题的民法问题是当代的。所有国家的法学仅是分子思维的问题。问题的共性首先来自人类生活的共性,其次来自传统问题。我国属于大陆法系,从属于罗马法系。在与我们相同的法律体系中,大多数国家的民法理论和立法都比我们先进。我们在许多已经成功完成的事情上没有经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我们采用服用原则,就可以避免很多弯路。
因此,我国的民法典尚未得到详细实施,这也成为我国民法研究的绊脚石。
后来,我还阅读了图书馆中的其他书籍,并了解了在其他国家(包括法国,德国和瑞士)制定民法的过程。实际上,他们可能还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了解和调查我国现有的民法,包括习惯法的调查;第二,有关人士提出立法依据;第三,委托一些有经验的学生起草初稿;第四,组建“积极方面”委员会,完成草案。第五,提出相关立法理由,包括比较法研究报告;第六,合并一个“反方”委员会,以审议改进后的课题草案;第七,立法机关将对该草案进行表决。
但是,尽管有一些非常具体的计划告诉我们如何做这些事情,但与我国相比,我们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会遇到许多困难,这将使我们放弃这样做。
实际上,我不得不提到的是,其中提到的民法的相关历史过程,是根据西方世界的自然状态-社会契约-民间社会的主流历史解释模型,曾经存在于一种自然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公共权力,就会造成人们生活的不稳定,并损害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通过建立社会契约论,人们将部分权利转移给了他们信任的人以形成公共权力,从而形成了一个公民社会。由于社会规模的扩大,人们过去常常依靠亲戚维持家庭生活,但是现在他们依靠法律来组织公民社会,从而形成了民法。作为组织公民社会的工具,民法的首要任务是处理人格问题。人格是基于奇怪的人际关系的公民社会的主体资格。后来,由于各个城邦人民之间互动的增加以及从监狱中互惠互利的目的,罗马法也向外国人开放了自己的法律部分。它们是人民的法律。因此,人民法律不是所有人共享的法律,而是罗马法律允许外邦人共享的部分。在这种法律的背景下,民法成为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但是民法相当于后世的私法,而人民法主要是关于财产的。
作者提到,梁慧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草案草案规定:“该法规范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财产和个人关系。” “人”可以分为“人”和“人”,“人”包括人格关系和人格权之间的关系。人格关系是赋予主体权利的能力的决定,人格权关系是主体自身权利的调节。 ()“身体”可能主要包括首先是传统的亲属关系;第二,以消费者身份代表的身份关系;第三,以外国人身份代表的身份关系;第四,丧失权力人的身份。因此,人格与人格权,身份权和财产权之间的关系已经出现。根据康德的自然法则思想,人格属于“先天权利”,人格权,身份权和财产权属于“获得性权利”。对。
这本书是关于民法和民法哲学的,所以我不得不提到所谓的民法哲学。民法的哲学是什么?民法哲学是通过对民法的宏观观察或学者对民法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研究而构建的独特价值体系,他的独特经验和学术背景决定了民法哲学的价值体系。实际上,对于我们来说,哲学是一个非常深奥的主题。它包含过多的内容,并且始终包含意想不到的深层含义。披露的中心和主题也非常深刻,但是通常这些哲学揭示主题的事物是最深刻,最接近我们生活的事物。因此,相对而言,我也希望我能与一些民法哲学保持联系,以更好地理解民法学科,并且在不断学习中,我可以更好地将民法学科烙印到我的大脑中方式。
我已经学习了近半个学期的民法学科。从一开始,我就对这个主题充满热情,对此一无所知。现在,我逐渐开始了解一些相关知识。学习知识始终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特别是对于法律之类的东西,仅仅看这样的理论知识总是很无聊,但是如果将其与相关案例,课外书本和其他人的评论相结合,您仍然可以慢慢地理解和学习。 。民法也是基本法。学习民法可以更好地为将来的其他有针对性的法律铺平道路。从《民法与民法哲学》这本书中,我仍然学到了很多关于民法的课外知识。尽管也许某些知识与民法考试不是很相关,例如,为什么中国不公开民法,罗马民法,人民法律的渊源,所谓的人际关系以及所谓的民法哲学与民法之间的关系等等,但这肯定会帮助我更好地研究民法学科。